國家能源局關于促進新能源集成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
國能發新能〔2025〕9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局,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各派出機構,有關電力企業:
“十四五”以來,在“雙碳”戰略目標引領下,我國新能源行業實現跨越式發展,新能源裝機規模歷史性超過火電,邁入發展新階段。與此同時,隨著新能源規模越來越大、電量占比越來越高,系統消納壓力持續加大,國土空間等要素保障難度日益增加,迫切需要轉變新能源開發、建設和運行模式,實現集成融合發展?,F就促進新能源集成融合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深入落實能源安全新戰略。堅持系統融合、一體開發,統籌推進新能源大規模開發和高水平消納,強化多能源品種一體化開發,提升供應可靠性和系統穩定性;堅持技術創新、產業協同,加快前沿技術產業化應用,推動新能源與產業協同優化升級,拓寬新能源與產業耦合發展新空間;堅持場景拓維、多元利用,擴展新能源非電應用,培育形成新能源生產消費新模式新業態,提升新能源發展自主性,增強新能源市場競爭力,打造新能源發展升級版。
到2030年,集成融合發展成為新能源發展的重要方式,新能源可靠替代水平明顯增強,市場競爭力顯著提升,有力支撐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加快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綠色能源保障。
二、加快推動新能源多維度一體化開發
(一)提升新能源多品種互補開發水平。優化“沙戈荒”新能源基地電源結構和儲能配置比例,因地制宜建設光熱發電等調節性電源,合理控制新建基地煤電裝機需求,鼓勵以熔鹽儲熱耦合調峰、就地制綠氨摻燒等方式,提高新能源與煤電深度協同水平,提升基地綠電電量占比;支持有條件地區充分發揮光熱、抽水蓄能和新型儲能等的支撐調節作用,探索打造100%新能源基地。發揮水電轉動慣量大、啟??焖俸驼{節精準特性,積極推進主要流域水風光一體化開發。探索建設以抽水蓄能、新型儲能等為調節電源,帶動周邊風光大規模高質量開發的新型水風光一體化基地。結合地區資源稟賦條件和系統調節支撐需求,推進省內集中式新能源項目風光氣儲等互補開發。
(二)強化新能源開發空間集約復合利用。加強“沙戈荒”、水風光等新能源大基地集約化選址,引導各類集中式新能源項目開展風光同場建設,實現場區空間、輸變電設施、調節能力等集約共用。有序推動風電、光伏發電項目改造升級,提升土地利用效率。鼓勵礦區依托閑置土地、塌陷區等資源,發展光伏、風電等新能源。推進海上風電集群化開發,集約化布置送出海纜廊道和登陸點,鼓勵共享送出通道。探索推動海洋能源開發利用與各類海洋活動共用基礎設施,提升海域空間立體開發利用效率和效益。
(三)推進分布式新能源多領域融合開發。推進交通能源融合發展,鼓勵在高速公路服務區、公路邊坡及站場、鐵路站場、機場、港口等交通場所建設新能源與周邊用能一體化設施,積極應用柔性匯集接入、智能微電網、車網互動等技術,提升就地開發利用比例,推動新能源重卡規?;瘧眉芭涮籽a能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光儲充換一體化開發。推進建筑光伏一體化發展,推動光伏系統與建筑同步規劃設計、同步施工,推進建筑低碳用能和清潔供熱,建設“光儲直柔”新型建筑。深化推進農村能源革命,在嚴格落實用地政策的前提下,依托新模式新業態整合農村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水能等資源,提升鄉村電力自主、可靠供應能力,促進農村地區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納利用。支持在海島等地區推動海洋能多能互補發展,提升海洋能消納保障服務能力。
(四)推動新能源一體化聚合運營。持續提升新能源發電功率預測精度,積極采用先進構網型技術,推進新能源多品種協同聯合優化控制,全面提升新能源可觀、可測、可調、可控能力,打造一批系統友好型新能源電站。鼓勵新能源與配建儲能一體化調用,探索新能源與其他電源在一定條件下實質性聯營,整體制定參與市場策略,提升市場競爭力。加強數字化升級改造,在落實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護要求的基礎上,推進新能源基地各場站集中監控和一體化運維檢修,提高運營效能。加快推進虛擬電廠規?;l展,加強分散電力資源的聚合協同。
三、大力推動新能源與多產業協同發展
(五)加快推動新能源產業鏈“以綠制(造)綠”。在新能源資源富集地區,提升新能源裝備制造綠電應用水平與空間集聚效能,打造更具競爭力的新能源制造基地,加強上下游產業鏈協同創新,探索構建集成融合式新能源產業體系。推進全鏈條綠色制造,推動新能源原材料開采加工、關鍵零部件制造及產品生產流程的綠色化改造。支持新能源為主的產業園區應用綠電直連、智能微電網(源網荷儲一體化)、新能源接入增量配電網等新業態以及綠證綠電交易等形式,構建多能互補、高度自給的低碳零碳園區,推動產業園區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現更高比例“以綠制(造)綠”。
(六)統籌推進新能源與傳統產業協同優化升級。積極引導高載能產業向新能源資源富集、資源環境可承載地區轉移,以新能源資源引導重大生產力、重大基礎設施布局優化,實現“西電西用”就地消納。引導石油石化、化工、鋼鐵、有色金屬等重點產業,立足地區資源稟賦和產業基礎,通過生產工藝流程優化、自備電廠改造升級及科學配置儲能設施等,系統提升負荷調節能力,協同實現用能成本降低和新能源高效消納。鼓勵其他傳統產業開展產品綠色設計與生產工藝柔性化改造,協同降低產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跡,增強綠色競爭力。通過新能源與傳統產業的布局優化和協同運行,構建與新能源特性相匹配的新型產業用能體系。
(七)積極推動新能源與新興產業融合互促發展。結合“東數西算”工程建設,統籌算力設施綠電需求和新能源資源稟賦,推動新能源基地與算力設施協同規劃,探索依托海上風電基地就近建設算力設施。分類挖掘算力負荷時空可調節潛力,促進電力、算力雙網融合運行,為加快構建全國一體化算力網提供綠色電力支撐。在新能源資源富集且制造業基礎扎實地區,推動新材料、高端裝備制造、節能環保等新興產業與新能源協同布局、集群發展,加速形成“以新促新”產業新生態。
四、積極推動新能源多元化非電利用
(八)著力提升風光氫儲協同發展水平。加強電制氫寬范圍快速動態運行、多電解槽聯合控制等關鍵技術攻關,提升電解槽技術性能,提高電解水制氫調節范圍、響應速度和精度,更好適應新能源波動特性。優化風光配比,合理配置儲電、儲氫設施,研發新能源發電與制氫儲氫設施、用氫負荷的一體化自適應自調節系統,提升風光氫儲一體化協同優化控制水平和自平衡能力。推動新能源弱并網、離網制氫模式發展。
(九)穩步建設綠色氫氨醇(氫基能源)綜合產業基地。支持各地結合綠色發展需求和資源條件,規劃建設綠色氫氨醇、可持續航空燃料等氫基能源產業。重點在風光開發潛力大、生物質和水資源豐富的地區,規劃布局可再生能源制氫氨醇綜合產業基地。統籌供需兩側,科學規劃輸運管道、加注及轉運港口等基礎設施,有序推動跨省區輸運體系建設。支持“沙戈荒”、水風光大基地開展綠色氫氨醇規模化制備,推動在煤化工、冶金等重點領域應用,促進產業耦合發展。鼓勵沿海地區探索海上風電制氫氨醇技術,發展航運綠色燃料加注。
(十)有序推動新能源供熱供暖應用。鼓勵在紡織、醫藥、造紙、食品加工等用熱(冷)需求旺盛的產業園區,通過可再生能源電力供熱、熱泵供熱(制冷)、光伏光熱一體化等方式,打造以新能源為主體的多能耦合綜合供能站。摸清新能源供暖資源潛力,科學布局地熱能供暖,加強地熱能梯級利用,因地制宜發展綠電直連等直接使用綠電的供暖模式,積極探索地熱能、風光、生物質及傳統化石能源多熱源互補高效利用,推動新能源供暖與既有供暖系統有機融合。發揮熱力系統靈活調節優勢,推動新能源與熱力系統聯合優化調度運行,探索新能源供暖與巖土、水體等長周期儲熱技術耦合應用。
五、強化組織保障
(十一)積極有序組織項目建設。國家能源局優先支持新能源滲透率較高地區開展新能源集成融合項目建設。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要在項目組織和建設過程中加強統籌協調和要素保障,在新能源項目開發建設方案中合理安排項目規模,增強跨部門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及時跟蹤監測項目建設運行情況。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和地方能源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項目接入、涉網安全等監管。國家能源局將總結和推廣典型項目先進經驗。
(十二)優化項目投資開發管理。優化新能源集成融合項目核準(備案)、電網接入、電力業務許可證辦理等相關流程,鼓勵實現項目整體一站式辦理相關手續。鼓勵地方結合實際研究新能源與產業集成融合項目的多方合作機制。研究通過地方政府專項債對符合條件的新能源集成融合項目予以支持。
(十三)優化電力調度機制。在確保電網安全穩定的前提下,推動“沙戈荒”、水風光、海上新能源基地等協同優化調度,積極推動通過虛擬電廠等模式實現分布式資源的聚合調控,鼓勵新能源與產業集成融合項目提升源網荷儲多要素協同水平和自平衡能力。細化完善各類項目并網調度技術標準、運行規則和考核細則,明確各要素調控關系和權責范圍。
(十四)完善市場交易與認證機制。支持“沙戈荒”、水風光新能源基地以一體化模式參與電力市場交易。推廣多年期綠電購電協議,完善新能源與產業集成融合項目參與市場及交易結算機制。積極探索新能源集成融合項目公平參與電能量市場和電力輔助服務市場。推動完善可靠容量補償機制,探索將符合條件的新能源集成融合項目納入容量補償范圍。探索推動建立綠色氫氨醇等非電能源載體的認證機制,逐步完善綠色評價標準、認證規則和標識制度。
國家能源局
2025年10月31日
答記者問
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同志就《關于促進新能源集成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答記者問
近日,國家能源局印發了《關于促進新能源集成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能發新能〔2025〕93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同志就此接受了記者采訪。
問:《指導意見》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來,我國新能源實現了大規模躍升式發展,取得了歷史性成就。截至2025年9月,全國風電和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已達到17.08億千瓦,占全國發電裝機的46%;今年前三季度,風光發電量合計達1.73萬億千瓦時,占同期全社會用電量的22.3%。
隨著新能源規模越來越大、電量占比越來越高,新能源發展也遇到了系統消納壓力加大、要素保障難度增加等挑戰,迫切需要轉變新能源開發、建設和運行模式,實現從“單兵作戰”向集成融合發展的轉變。為此我們出臺了《指導意見》,旨在提升新能源發展自主性,增強新能源市場競爭力,打造新能源發展升級版。
問:如何準確理解新能源集成融合發展?
區別于傳統的單純考慮新能源項目建設的發展模式,新能源集成融合發展要求在新能源開發利用過程中,充分考慮新能源與其他能源品種的“左右”集成、新能源生產與消費的“前后”集成、新能源產業鏈的“上下”集成。通過全方位的集成融合,提升新能源發電的可靠替代能力,拓展新能源非電利用途徑,從而降低對電力系統的依賴程度,實現新能源發展自主性和市場競爭力的提升。
《指導意見》中將新能源集成融合發展歸納為新能源多維度一體化開發、新能源與多產業協同發展、新能源多元化非電利用三個方面,并分別提出政策舉措。
問:如何推動新能源多維度一體化開發?
一是提升新能源多品種互補開發水平,優化“沙戈荒”新能源基地電源結構和儲能配置比例,積極推進主要流域水風光一體化開發,推進省內集中式新能源項目風光氣儲等互補開發。二是強化新能源開發空間集約復合利用,推動新能源集約化選址、集群化開發,實現場區空間、基礎設施、調節能力等方面共用。三是推進分布式新能源多領域融合開發,推動交通、建筑、農業農村等領域的分布式新能源開發利用。四是推進新能源多品種協同聯合優化控制,鼓勵新能源在調控運行、參與市場、運營維護等方面實現一體化,提升系統友好性和市場競爭力。
問:《指導意見》將從哪些方面推動新能源與多產業協同發展?
一是加快推動新能源產業鏈“以綠制(造)綠”,提升新能源裝備制造綠電應用水平與空間集聚效能,支持構建多能互補、高度自給的低碳零碳園區。二是統籌推進新能源與傳統產業協同優化升級,以新能源資源引導重大生產力和基礎設施布局優化,引導傳統產業通過生產工藝優化、科學配置儲能、產品綠色設計等方式更多利用新能源電力,構建與新能源特性相匹配的新型產業用能體系。三是積極推動新能源與新興產業融合互促發展,推動新能源基地與算力設施協同規劃,促進電力、算力雙網融合運行,推動新材料、高端裝備制造、節能環保等新興產業與新能源協同布局、集群發展。
問:如何實現新能源非電利用的集成融合發展?
一是著力提升風光氫儲協同發展水平,提升風光氫儲一體化協同控制和自平衡能力,發展新能源弱并網和離網制氫。二是穩步建設綠色氫氨醇(氫基能源)綜合產業基地,科學規劃綠色氫氨醇產業及輸運基礎設施,推動綠色氫氨醇在煤化工、冶金、航運等領域應用。三是利用地熱能、生物質、可再生能源電力供熱等多種方式有序推動新能源供熱供暖應用,挖掘并發揮熱力系統靈活調節能力。
問:下一步將如何推動新能源集成融合發展落實?
國家能源局將加強組織協調和政策宣貫解讀,支持各地積極有序開展新能源集成融合項目建設,并從優化項目投資開發管理角度對此類項目予以支持。國家能源局將總結推廣典型項目先進經驗,持續推動電力調度和市場交易認證機制的優化完善,推動集成融合發展成為新時期新能源發展的重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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